发稿日期:2008-07-31
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奥运上海赛区安保协调小组《关于北京奥运会期间本市实行社会面从紧从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奥协调字〔2008〕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应急〔2008〕9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本区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有序,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或爆炸、燃烧、泄漏、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全力以赴保障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平安顺利召开,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确保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奥运会召开在即,各镇、街道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实现“平安奥运”为工作中心,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目标,采取超常规措施,进一步加强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本地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六大环节的相关单位,要采取更紧的措施、更严的执法、更实的预案,全力以赴,把奥运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加大联合管控力度,对重点化学品实施特殊管制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以及市政府《关于本市对部分化学品实行管制的通告》(沪府发〔2008〕21号)要求,5月19日至10月20日,对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管制的69种化学品,督促本地区管制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台账。同时,要密切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严格按照《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6号令)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施特殊天气管制措施。在6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从上午10时至下午4时,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最大限度降低危险化学品进出中心城区导致的安全风险。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管制化学品的产量、储存量和流向,并采取可靠的保安措施,妥善保管,防止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要严格落实购买身份证实名登记、运输凭证管理以及销售台账备案制度,切实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管制化学品安全受控。 三、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是开展安全评估,进一步掌握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从8月份开始,各镇、街道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使用单位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现状评估,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同时,及时跟踪本地区重大危险源变化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对相关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以及温度、压力等重要技术参数和可燃、有害气体泄漏检测等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受控。 二是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专项整治。存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防火、动火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施工安全告知、检修作业报告等各项制度,8月5日至25日期间,除必须进行的抢修作业外,停止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一切检修作业;存在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危险因素告知制度,落实承发包管理规定和施工作业备案制度,严防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深化“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道要继续按照“突出重点、查找三违、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要求,对本地区生产、经营、存储单位中各类隐患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全面整治。要深入现场,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做到查“三违”疏而不漏、纠违章铁面无私。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要建立“三违”排查和治理信息库,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动态跟踪,并实施“挂账”和“销账”制度,及时消除职工队伍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把各类事故苗子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各镇、街道要集中力量对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易制爆、剧毒、易制毒、重点管制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以及重要设施开展高频度的集中督查和“回头查”,坚决遏制“三违”行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镇、街道的安全监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检查组,对本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目标、重点部门和重要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做到检查全覆盖。 各镇、街道重点检查范围是本地区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生产(使用)单位,易制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储存仓库,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以及重大危险源。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基本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三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出入证制度、岗位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和其他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情况;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系统安装运行情况;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及停止检修作业落实情况;管制化学品经营单位销售台帐备案制度以及使用单位购买实名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专人防护和监控技防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以及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配备情况;企业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等。 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予以通报,同时采取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办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坚决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对本单位生产车间、储存设施、消防设施、出入库环节的自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留任何死角;对外单位进入厂区、库区装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落实登记制度,防止其他危险或不规范行为影响库区安全;切实做好危险品库区安保工作,严格禁止陌生人进入库区,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要建立实名登记制度,随时备查,防止危险化学品流失造成不利影响。 五、加强应急管理和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和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头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凡发生死亡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事件,和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被盗、丢失事故(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都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科学、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避免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必须按“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要求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 各危险化学品单位要做好奥运会期间应急预案的演练,并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备有效。 各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及监督检查的工作情况,并于9月底前上报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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